| 索引号: | 11330400002546226L/2025-1010440213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09 |
| 组配分类: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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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立法事项自由裁量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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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市局研究制定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立法事项自由裁量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年版)》,现予印发,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立法事项自由裁量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嘉综执〔2024〕35号)同时废止。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综执〔2025〕34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立法事项自由裁量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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