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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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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工作进展 (一)立法与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推动本地地方立法起草。《嘉兴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作为2025年一类立法项目,针对当前停车管理领域的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多举措加强资源管理,现已通过九届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作为《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地方立法的配套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深化实施综合查一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执法事项清单系统更新。根据省级招投标事项改革及省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重新梳理形成嘉兴市综合执法统一目录实施清单1191项(事项以现权力事项库口径为准,动态调整,下同),以及地方扩展目录实施清单387项。同时,结合2022年事项目录划转以来的施行情况,重新梳理编制了综合执法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初稿。三是自由裁量基准梳理调整。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及相关省级指引要求,梳理、公示26个综合执法划转领域裁量基准,自查、清理与上级行政机关相冲突的地方裁量基准,重新制定了涉及15部地方立法72个处罚事项的《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立法事项自由裁量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提升办案过程中法律适用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四是存量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合各项工作的要求,对目前存量的由综合执法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处罚清单》启动废止程序。 (二)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方面 一是开展行政行为审查。充分发挥律师顾问的专业优势,联合律师顾问对我局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行政合同、行政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防止政策文件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筑牢源头防控机制。积极参与重大案件查处的前期指导,实现有效提前介入,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线索的研讨,提出法治意见建议。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价。搭建研讨式、互动式的多元化评查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实地评价,不定期组织案件线上抽查,开展全系统律师顾问参与的年度优秀案卷评查,在遵循案件评查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针对一案多查、自由裁量适用、说理式文书制定等年度工作重点开展质量评价,做到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提示,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培养执法人员良好的办案习惯和依法行政意识,2025年共计对90个在办普通程序案件开展质量评价,对63个结案普通程序案件开展案件评查。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严查建筑垃圾跨域非法处置、施工扬尘、油烟污染、噪声污染、违规装修、违法建设等群众反复投诉、制约城市形象提升、影响宜居环境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总结提升经验做法,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心城区城市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快查快处工作机制的通知》。四是系统性推动行刑反向衔接。针对反向衔接案件查处的堵点、痛点、难点,调研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办案实际,积极与市检察院对接沟通,联合制发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从反向移交案件材料、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沟通、重大案件公开听证、行刑证据共享、案件及材料移送形式、行政处罚结果反馈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标准要求,实现违法行为惩治闭环。 (三)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方面 一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年度局务会议学法计划》,今年已发动市局各处(室、中心)参与10次局务会议学法。组织全局人员参与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参与宪法主题宣传月、新法新规施行的宣传活动,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推行行政处罚案件“15分钟说理”工作法,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多形式、多层级扩大对内、对外普法覆盖面 。二是深化典型案例选树。筛选综合执法领域高频案件,围绕调查新角度新手段、优质案件成功经验、可推广可复制典型做法等切入点,每季度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专项领域典型案例推选工作,2025年已评选出全市综合执法系统23起典型案例,涵盖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人社等多个领域。三是针对性完善执法标准。研究制定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移送与处置办法(试行)》《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常见问题与风险防控指引(程序篇)》,为县(市、区)法制业务科室、基层法制员、执法办案人员提供精准的业务参考依据。四是定期举办执法讲堂。聚焦公平竞争审查、执法风险防控、建设工程监管、消防验收执法等核心职能与热点难点,通过系列专题授课,深入剖析行政诉讼案例,推广“综合查一次”创新实践,2025年,举办10期执法讲堂,有效促进了全市执法队伍能力提升、标准统一与执法方式优化,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方面 出台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程序,提升复议应诉质量,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5年,全系统无复议被纠错案件,无诉讼败诉案件。 (五)其他方面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解决长三角区域在城市管理领域跨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不畅、执法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推动构建区域协作新格局,提升执法质效。一是构建“三联”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动处置平台,实现三省一市执法标准统一与信息共享,累计签署94项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执法有效破解跨域违法治理难题。二是打造“三项工程”,实施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整合27个部门576项检查事项,形成112个场景清单,使涉企检查户次下降53.32%;建设毗邻区一体化服务中心,提供专项服务、开展联合整治;创新“综合查一次”模式,实现执法效能倍增。三是聚焦三大领域,针对建筑垃圾非法处置开展联合办案,对区域环境污染进行联合处置整改,跨域强化燃气安全风险防控。探索开发跨区域协同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线索智能推送,提升群众满意度,形成可复制的区域执法协作样板。 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常态化抓好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严格依法履职三者有机统一。 二是恪守决策程序,夯实善治之基。自觉践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通过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决策实践,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权限合法、内容合规、程序正当,切实保障决策质量和公信力。 三是深化改革成果,务求改革实效。顺利完成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核验督查,研究推动省市级核验整改提升举措落地落实。全面推行涉企预约指导服务,推动执法人员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上门提供行政指导。认真做好《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宣贯,推动《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度出台施行。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协同共治。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联席会议抓总牵头职责,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项目移交,助力提振和扩大消费活力。紧抓重点领域执法,守护安全底线。深化综合执法领域管执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餐饮油烟污染等5项快查快处工作机制,配套出台新交付小区违规装修与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实施意见。 五是严格规范执法,打造执法铁军。优化完善执法标准,抓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试行)》宣贯,统筹出台各项规范指引。紧抓队伍学习培训,通过“执法讲堂”、各类专题培训班,承办长三角执法技能比武活动、全省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等,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与实操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处罚事项多、相对人群体广、违法行为重复性强,目前有以下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执法监管衔接方面。处罚事项划转后,监管缺位、罚后整改不闭环等问题反映较多。二是执法协作有序方面。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案件线索移交不顺畅,部分领域案件线索移交的标准、程序不统一,或者没有建立相应规则。三是执法能力提升方面。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与实际要求还有差距。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在待遇保障、日常管理、职业发展等方面缺少统一制度安排。 四、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嘉兴市综合执法系统将进一步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主基调,以强化执法能力为目标,以提升执法效能为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持续提升执法质效。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紧紧围绕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城镇燃气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执法工作,重点查处建筑垃圾跨区域非法处置、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违规经营及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规范把握案件来源转化,规范案件来源受理登记,加强线索收集研判,督促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履职。推广优化案件繁简分流,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多维度确保案件查处公平合理。推广首违不罚不予立案登记制度,充分运用大综合一体化平台,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共享互通复议诉讼焦点,加强全市系统内部交流,抓好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案件“一案一总结”复盘分析和预判提醒,提高应诉答复能力。 二是聚焦补齐执法短板。持续深化管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住建、资规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完善联动责任清单,切实提升部门协同工作效能。提升执法取证质效,聚焦共性问题,梳理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推广执法办案中心使用,规范完善线上取证模式和电子证据采集方式。规范简易案件办理,聚焦简易程序案件质量缺少抓手问题,将简易程序案件评查纳入季度案件评价体系。落实行刑双向衔接,评估《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落实执行情况,与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探索行刑正向衔接,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法院实现联动。 三是优化执法监督形式。探索运用执法提示,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系统内部执法监督职责,对发现的各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执法错误和潜在执法风险等,探索建立“评查-提示-整改”的闭环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提炼典型做法,结合典型案例评选和优秀案件评选工作,进一步梳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有效破解执法中的难点堵点。分级分类编制指引,以常见执法场景、高频执法领域、共性执法争议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分类,分级分类编制指引文件,形成系统内部立体化、动态化的执法支持体系。组织实施执法业务技战法交流活动。聚焦重点执法领域,组织业务骨干分享实操经验,系统梳理流程规范、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关键技战法,筛选优秀执法案例模板,形成“教科书”式培训材料,为后续执法培训提供实操性参考,推动执法队伍从“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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