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水利领域招投标行政处罚权行使部门已调整到位


发布时间:2025-11-07 15:46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建设领域招投标事项顺利交还建设主管部门行使,近日,市综合执法局应邀与市建设局联合召开建设系统招投标领域执法办案业务交流会,加强部门协调衔接,持续完善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通、案件移送、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等工作制度,确保招投标领域案件查处工作平稳有序。

会上,嘉善县综合执法局对基层在招投标领域执法办案的实务技巧、疑难案件、办案系统应用等进行了交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了本次招投标领域事项调整情况、近年来全市招投标领域案件查处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三项规定”执行情况。会议还就执法办案的细节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的通告》,自2025年7月31日起,建设、水利领域的招投标事项由市综合执法部门交还业务主管部门行使。下阶段,部门间将持续加强协调衔接,完善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通、案件移送、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等工作制度。目前,全市综合执法部门行使26个领域1557项行政处罚权(以权力事项库口径为准,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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