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对《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 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7 16:35 信息来源: 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提高文明养犬的宣传成效,促进全社会文明养犬意识,共创和谐文明城市,我局根据《嘉兴市养犬条例》规定,结合《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若有好的建议或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联系告知。

通讯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4楼408室

邮编:314050

联系电话:0573-83377231    

附件:《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

(征求意见稿)

犬之初,性本兽;狗不驯,易伤人。

驯之道,贵以法;驯不严,主之过。

狂犬病,人人惧;打疫苗,是关键。

烈性犬,已禁养;大型犬,也受限。

户一只,须年检;超数量,法不容。

养犬前,须思量;乱投喂,要追责。

勤驯抚,制乱吠;不扰民,是前提。

出户外,要戴牌;拴好绳,犬便清。

守公德,邻里睦;嘉有礼,树新风。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