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 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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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文明养犬的宣传成效,促进全社会文明养犬意识,共创和谐文明城市,我局根据《嘉兴市养犬条例》规定,结合《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若有好的建议或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联系告知。 通讯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4楼408室 邮编:314050 联系电话:0573-83377231 附件:《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 (征求意见稿) 犬之初,性本兽;狗不驯,易伤人。 驯之道,贵以法;驯不严,主之过。 狂犬病,人人惧;打疫苗,是关键。 烈性犬,已禁养;大型犬,也受限。 户一只,须年检;超数量,法不容。 养犬前,须思量;乱投喂,要追责。 勤驯抚,制乱吠;不扰民,是前提。 出户外,要戴牌;拴好绳,犬便清。 守公德,邻里睦;嘉有礼,树新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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