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构建市镇执法联动新格局 严管禁渔期非法捕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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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湖市在多部门联合执法中,查获一起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电鱼方式的非法捕捞案件。因当事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该案件已由新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件是平湖市第一起农业领域赋权执法事项的涉刑案件,是基层以“主管部门全力指导、乡镇部门全力查处、公安部门全力协助”的协同打击违法犯罪模式,跨部门、跨领域执法的全新探索和实践。近年来,平湖市紧抓“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契机,多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查处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一是攥指成拳聚合力,部门联动共打击。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禁渔通告》,每年4月1日零时至5月15日12时为我市内陆外荡水域禁渔期。为严厉打击电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禁止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依托协调指挥、联合执法、协作配合、联合会商等改革保障制度以及公安渔政执法协作机制,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通过专题会商,分析研究执法难点问题,联合部署执法检查任务,合力打击禁渔期间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并于4月1日联合举办了禁渔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二是赋权镇街提能力,市镇协作严管控。平湖市河道纵横、水网密布,电鱼工具制作成本低,电鱼捕捞隐蔽性强、流动性大,近年来电鱼现象虽已明显好转,但仍屡禁不止。为破解“看得见、管不着”“看不见、管得着”的问题,2022年平湖市就把电捕鱼纳入了首批赋权镇街的执法事项清单。近年来,依托多部门联动机制,乡镇街道在日常管控上持续发挥属地管理巡防管控优势,一经发现电捕鱼等违法行为,渔业主管部门与属地公安第一时间启动案件办理程序,采集现场证据后由镇街综合执法部门立案调查询问,期间农业农村部门对案件的适用法律、注意事项等进行指导,取证、查处、移送等各办案流程衔接顺畅。截至目前,平湖市已查获5起禁渔期电鱼非法捕捞案件,涉案7人。 三是公益诉讼强监督,联防共治筑屏障。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机制,对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市相关部门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渔业资源损害程度,分类分层运用不同公益诉讼监督方式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收缴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损害赔偿金,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府检合力共筑绿色发展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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