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规定职责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筹协调、规范指导工作,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协调指挥各执法主体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等职责。协调完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查研究和综合评价。协调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协调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推进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