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指导和监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和上级领导批示案件的督办;2.负责组织和督查专项执法、重大执法活动;3.负责协调指挥基层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4.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5.承担市属国有土地房屋司法强制征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