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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进一步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6-08 16:38 信息来源: 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嘉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十条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现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措施,请认真抓好执行

一、“执法益企行”党建联建品牌秉持“执法有力度、管理有精度、服务有温度”理念,党建引领助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由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织与辖区规(限)上企业党组织、园区党组织建立“执法益企行”党建联建机制,制定企业需求、执法资源和服务项目“三张清单”,以结对共建活动日为载体,组织联席会议,开展共建活动,为企业提供容缺审批、信用修复、精准普法等专业服务,让企业共享“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成效。

二、“企优信”信用修复品牌。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创新“三书一表”信用修复做法,对存量失信市场主体实现“应修尽修”,对新增失信市场主体实现“处罚即告知、执行即受理、期满即修复”。综合执法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同步送达《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对有信用修复意愿的市场主体,可同时签订《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填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待公示期届满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实现信用修复“零次跑”

三、预告式“综合查一次”。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查一次”的运用,切实解决涉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以“自查自纠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为目标,综合执法部门对应检查场景,向特定类型的市场主体发布“综合查一次”预告,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部门等内容,给予市场主体适当自查整改时间,随后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置。

四、“云便问”远程询证。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遵循“依法行政、智能精准、高效便民、管教结合”的原则,若行政相对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执法队员应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在线询问方式,并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和一体化智能办案中心,运用智能化办案取证设备,依法为无法到现场的行政相对人开展远程调查取证,运用在线询问、实时采集视听资料,同时可通过易公正进行公证存证,实现执法办案现代化。

五、“繁简分”简案快办模式。为提高执法质效,节约行政成本,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行政执法资源,细化明确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分类优化审核流程,对处罚金额小、案情简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在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速办。

六、“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模式。按照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梳理动态性强、社会危害性小的高频高发违法行为,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探索用公益服务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实现行政处罚说服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三提升”,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长三角毗邻区自由裁量权清单。为加强跨区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落实《关于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毗邻区域共同遵守“首违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和时限,优化、扩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首违不罚”清单,实现长三角毗邻区“一把尺子量到底”。

八、“村社吹哨 队伍报到”工作机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发挥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最优效能,让群众共享“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成效。建立执法队员一对一联系重点社区、重点村工作机制,梳理形成综合监管、执法保障、普法宣传、民生服务为重点的基层“吹哨”清单,打造1+1+X”(其中“1”为一名执法队员,“1”为一支网格员队伍,“X”为其他各类基层治理资源)基层行政执法作战单元,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沉底式延伸

九、“预防性”和“警示性”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媒体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或行业,依托数字化改革成果建立研判预警机制,实施事前“预防性”、事中“精准性”、事后“警示性”普法,将普法教育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形成执法与普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同时运用网站公众号、服务窗口、法治超市等载体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全覆盖。

十、优化规范外摆经营。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生活便利需求,遵循“规范有序、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确保市容有序、环境整洁、通行顺畅的前提下,激活“夜经济”。各主体可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布局外摆经营点位,明确责任人、经营业态、时段、区域、摊位数量、设施、外观、“负面清单”等要素,外摆经营实行“属地审核”制度,做到摊位选择公平公开,经营行为文明有序,让“烟火气”与“文明味”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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