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226/2023-00012 | 文号: | 国办发〔2023〕1号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1 |
组配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综合查一次”再次写入国务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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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 这是继2021年12月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发布后,“综合查一次”再次写入国务院文件。 2022年,全市综合执法系统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深耕“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11058户次,减少检查6047户次,执法检查效能提升35.35%,推动企业减负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着力为企业发展赋能,为营商环境助力。接下来,嘉兴将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先行地实践探索,为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贡献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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