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全市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办法;
(2)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协调指挥各执法主体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执行,研究提出调整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使权限的建议;
(5)负责统筹落实全市“三书一函”的督导约谈机制;
(6)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利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