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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盐官中队以四个“聚焦” 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3-02-01 15:54作者:海宁市局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浏览次数:

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海宁市盐官中队深入贯彻改革决策部署,以四个“聚焦”建成配强乡镇执法“一支队伍”,确保“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基层见行见效。

一是聚焦党建引领搭体系。根据《海宁市关于全面实施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要求,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主任的盐官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筹管理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整合调配使用基层执法力量,实现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的整体协同。成立盐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担任队长,综合行政执法派驻中队中队长担任常务副队长。目前队内执法人员共10人,以综合行政执法派驻中队为主体,整合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的派驻人员组成,并招录配备专职法制员1名。坚持支部建在队上,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常务副队长担任,执法单位派驻人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通过定期的“三会一课”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在基层一线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执法”模式促进执法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双提升。

二是聚焦建章立制抓规范。根据《海宁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相关要求,以“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健全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配套工作机制及考核制度。严格队伍管理,健全完善考核、考勤、工作例会、台账、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车辆、人员的管理。建立队伍内部教育培训制度,每周开展1次以上队列训练,每月开展1次法规业务学习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保证规范执法,在全面贯彻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运行联动人员制度、联动执法制度、执法办案制度、案件会审制度、法制审核“五大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顺畅、执法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建立网格化执法巡查机制和举报投诉及时响应机制,加强常态长效管理和快速解决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是聚焦要素配置强保障。前期充分摸排区域闲置空间,通过物质要素保障推进执法力量物理整合,利用镇原广电站大楼,改造建设成为镇大综合一体化大楼。大楼占地3.45亩,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实现镇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执法中队、生态办、应急办等部门的合署办公,按要求配备办事大厅、询问室、调解室、装备库等办公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并于10月25日正式揭牌入驻。同时,对标《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建设实施方案》,对办公场所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加强执法装配等的配备。不断优化提升的办公环境和信息化水平对整合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出实效。盐官镇承接海宁市人民政府下放赋权的14个领域共234项执法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执法程序、责任人员等信息,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目前执法队已以镇名义办理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的案件共61起。推行执法联动机制,吸纳村镇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办、社会事务办等六个镇业务部门中9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作为联动执法人员,与市级部门派驻执法人员联动配合,形成“镇政府执法人员+部门派驻人员”联动执法体系。根据垃圾分类、燃气安全、建筑工地等“监管一件事”,按照场景制作专项检查清单,通过“进一次门,查多事项”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扰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已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50次。紧密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加强服务属性,形成“民呼我为”的工作体系,切实提升百姓的幸福感,执法队成立以来已处理举报投诉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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