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综合执法局创新公职人员管理制度 助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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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出台《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协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 一是分级分类,突出任务重点。根据公务员、事业人员与协勤人员行政执法类、综合管理类不同的属性类别和岗位职责,设置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5项共性化考核指标和履职成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3项个性化考核指标。由个人申报工作目标任务,突出任务数量、完成时间节点和完成质效要求,通过周纪实、月自评、季考评的方式,对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级,确保目标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二是数字赋能,实现智慧管理。结合“浙里干部之家”数字化应用,依托我的任务、我的考核、请假报告、加班打卡等模块功能,全面掌握干部职工考勤记录、请销假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基础数据,并作为个人考核重要依据。同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督促个人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实现考核任务申报、审查、反馈、整改全过程智慧管理,全面提升考核质效。2022年以来,智慧化考评人员474人次。 三是奖惩挂钩,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职级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以及协勤人员年度绩效奖金、惩处任用等相结合,树立创先争优、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与干事创业能力。2022年以来,已结合两项制度考核结果,提拔任用中层干部25名,职级晋升干部37名,并对考核连续靠后的7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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