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执法动态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举措力促建筑垃圾管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02-01 15:46作者:海宁市局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浏览次数: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全流程、全覆盖、全网式分类管控,精准投放、分类收运、资源利用,促进垃圾处置数字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2年,全市累计产生建筑垃圾1061万吨,较去年同期减量33%,实现负增长。

一是挖潜增效,终端发力处置升级。实施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技改提升,年处置能力提升至85万吨,装修垃圾处置由原先4个街道扩面至周边乡镇。稳定运营交投集团灰土项目及袁花镇中分山集中式渣土(泥浆)消纳场,强化处置能力。新建开工杭海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规模55万吨/年,力争2023年底实现项目投产。

二是科技赋能,全过程智慧监管。构建建筑垃圾运输车智慧监管网络,将全部审批处置项目、43家企业、1042辆运输车纳入建筑垃圾管理平台。通过监控资源、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实现建筑工地、消纳处置场、运输路线“两点一线”全过程实时监管。创新推出建筑垃圾审批备案掌上通办,在嘉兴市率先实现了电子化审批服务全覆盖。2022年,共计完成项目审批备案1104件,处置建筑垃圾约1100万吨。其中通过浙里办APP线上办理875万吨,办理效率提升40%。

三是风险防控,执法检查攻坚破难。加强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排查整治,对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采取“零容忍”,2022年下发交办单47件,整改问题69处,取缔露天加工点8处,打击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479起。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车“焕新”行动,全年整改各类建筑垃圾处置问题347起,垃圾污染发现率较上年度同比降低53.28%。

四是开源节流,全民动员自律自治。积极践行“无废城市”发展理念,建成源头减量示范项目5个、无废工地12个、拆除垃圾示范点6个。将建筑垃圾管理纳入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内容,融入村规民约、星级美丽乡村等考核,规范基层装修行为,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形成全民参与的共建格局。高标准建设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15个、装修垃圾分类示范小区40个。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