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
||||
|
||||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城市事部件巡查采集服务项目 项目业主: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 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1.承担本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专业力量,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2.遵守行业规范,能够遵循招投标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信誉良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11时30分。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2.报名地点:中南大厦413室(祝家港路)。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员须为本次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熟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报名等后期招标代理服务所有工作)。 (2)携带招标代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本次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1月5日16时00分在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南大厦四楼)418会议室开标,代理机构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六、最高限价 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元,高于此限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七、选定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由项目实施小组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一家机构作为城市事部件巡查采集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朱先生,咨询电话:0573-83377219,13586488505。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评分办法 城市事部件巡查采集服务项目,预算100万元。 需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代理,现将有关代理评分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70分、业绩30分,合格投标人评标得分=价格分+业绩分。 第二条 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由评标小组成员的评分结果汇总得出,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业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 第三条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四条 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凡投标材料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人提供的要求进行报价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经评标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第五条 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 第六条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招标实施的类似案例。招标项目金额大于50万的类似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招标项目金额大于100万的类似项目,每有一个得3分;招标项目金额大于150万的类似项目,每有一个得4分;招标项目金额大于200万的类似项目,每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分为3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该项业绩不得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