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处(综合执法二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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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1.指导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城镇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行政、建筑业、房地产、安全生产以及新划转领域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利用综合执法平台,开展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犬类管理工作。 2.具体承担。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组织查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及综合行政执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负责平安与综治工作;承担市属国有土地房屋司法强制征收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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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负责人 | 黄雪林 | |||
公开电话 | 0573-820324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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