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内设机构

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0-10-09 14:55 信息来源: 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机构职能

组织制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研究提出调整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使权限的建议。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承担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岗位负责人 陆琦
公开电话 ​0573-82088745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