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立法。
2.法制规范。
3.指导监督。(1)负责指导监督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3)负责指导监督基层综合执法平台相关工作;(4)负责全系统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基层有针对性提高案件办理数质量;(5)负责市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组织听证等工作。
4.复议诉讼。
5.业务培训。
6.信访投诉和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