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执法动态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5 09:44作者:平湖市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浏览次数:

2020年,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期巡查(海盐塘)周边的管理状况,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河长制”相关工作。

一是定期巡查,及时掌握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平湖市河(湖)长制提档升级配套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每月定期派出专人对海盐塘沿线周边进行巡查,及时掌握河道周边有无“四乱”(有无侵占水域、有无倾倒渣土、固废垃圾、有无河道违建)、 生态破坏、防洪安全、水质水环境、管护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善用平台,实时记录问题。在巡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拍照取证,利用“嘉兴市河(湖)长制”App 或“基层治理四平台”,上传相关实时情况,便于后台跟进。

三是高效沟通,按时上报信息。如发现河道内有少量垃圾、河道沿岸相关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为及时整改问题赢得了时间。

近期,市“河长制”考核结果出炉,平湖市综合执法局获得了2020年度市级“河长制”考核优秀河(湖)长单位。水环境治理也非一朝一夕之事,综合执法局将在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持续做好“河长制”的相关工作,切实为平湖水环境的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