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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0-07-07 09:24 信息来源: 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积极应对台风、洪涝等灾害造成的突发事件,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在发生防汛防台灾害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根据《嘉兴市区城市防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嘉兴市本级区域范围内的台风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台风洪涝是指:台风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堤坝决口、防洪防涝工程设施损毁及房屋倒毁等次生衍灾害。

三、工作原则

按照市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防汛防台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确保组织有力,保障到位,统筹兼顾、服从大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处置及时、信息通畅,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原则。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和职责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三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处、室、队主要负责人、三区局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综合处,市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成员职责

1.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实施防汛防台预案;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示、调度命令;按照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要求,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局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监督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负责发布或解除局紧急防汛防台命令。建立和完善防汛防台灾害应急机制;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讨论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局防汛防台具体事务,根据防汛防台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调度命令,及时收集、掌握、上报并处理防汛防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督促各项责任与措施的落实;及时掌握、上报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台信息,供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策;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完成局交给的其它任务。

3.三区局对区域内的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工作负总责,制定相应的防汛防台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息上报与处置体系,发挥属地管理的作用。负责辖区范围内社会秩序的维护;必要时出动人员对危险人员转移和财产抢险;负责组织违法广告、张贴、悬挂物的清除及相应违法行为的查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路段及公共场所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负责查处影响防汛防台活动等其它违法行为。

4.市局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安排、信息报道及后勤保障工作;市局法规处负责防汛防台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及各项配合工作;市局指挥中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的交办、信息的传递、投诉情况的专项统计,并对投诉问题实施跟踪督办;市局监察室做好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不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机动大队做好应急处置现场周边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控,防止因机动车辆堵路影响抢险救灾活动进行,完成局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市局办公室和各区局办公室要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落实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量24小时值班;要加强电话举报、救助受理工作,及时受理、交办各类违章投诉,积极应对受灾群众求助应急处置。

(二)应急准备制度。一是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开展汛前检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建立规范、齐全的台账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报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上报防汛防台工作信息,做到信息通畅,报告及时;三是随时保持与防汛防台指挥中心办公室的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四是全体工作人员随时待命,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严密监控台风洪涝灾害的发展、影响情况,随时进入响应状态,市局值班电话:82191196。

(三)应急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三区局、市局各处、室、队、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做到保障到位。

(四)应急处置制度。防汛防台工作要按照台风预警信号等级,区分轻重缓急,沉着应对,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要迅速落实力量,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市局根据嘉兴市城市防汛防台分指挥部的要求,协助和协调市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五)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制度。市局和三区局应当组建长期性的各自抢险队伍,接受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指挥,定期举行防台防汛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各单位应按防汛防台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六、响应终止

当台风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嘉兴市城市防汛防台分指挥部或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七、总结评估

在应急响应终止结束后,三区局和市局各处、室、队要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10日内上报相关情况。

八、责任与奖惩

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现场表现好、指挥得力或受群众赞誉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未及时到位到岗、未完成下达的任务或因通讯不畅贻误工作的,给予批评及处罚;对玩忽职守或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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