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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春晓带队验收生态环保督察第28项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24 15:25作者:综合执法处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浏览次数:

3月23日,市政府张春晓副秘书长率队赴平湖对省生态环保督察第28项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第28项问题的整改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平湖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验收组一行在独山港开发区原5家建材经营部(非法码头)场地听取整改进度,了解整治情况(2019年4月15日,平湖市综合执法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与独山港镇,协商解决问题处置方案,4月18日,5家建材经营部(非法码头)的5台吊机全部拆除,19日,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并完成清运;20日,堆积的建材和煤灰全部清运完成;22日,平湖市独山港镇全塘滨海建材综合经营部上的混凝土搅拌站全部拆除完成)。

(现场检查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整改情况)

张春晓副秘书长强调,要把抓好生态环保督察事项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对待,同时高度肯定了独山港开发区一周内基本完成设施拆除与清运的整改成果,对这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场地处置有序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到位。对于后续的场地管理,张秘书长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提前定好规矩,做好土地使用规划;二是强化监管巡查,落实专人进行定时或者不定期巡查,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出现反弹现象;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担起各自的责任。

(验收会议)

在对环保督察第23项问题的倪家村道路垃圾堆放点整改进展进行督查后,验收组一行前往平湖市政府召开第28项整改事项的验收会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顾秋莉局长主持。会议认为,督察事项完成了现场整改,后续由牵头单位根据要求汇总台账,做好公示,按期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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