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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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指导办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三大特色亮点工作 (一)综合执法改革领跑全省。今年,我市全域实施综合执法改革满5年,是省内全面开展最早的地区;共划转12个领域处罚事项630余项,是全省划转事项最多的地区;在全省率先完成所有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中队,也是最先在全省实现85%执法力量在基层,85%执法保障在基层,85%执法任务完成在基层的地区,在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领跑全省。2019年全市系统查处一般程序案件7800余件,简易程序20万余件,位居全省前列,多件执法案卷被省级条线评为优秀典型案卷。 (二)“综合查一次”经验全省推广。为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难题,我局去年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首创“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获评浙江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提名项目。今年进一步拓展检查领域,优化检查模式,推动向乡镇延伸,实现同一企业多领域“一次清查”,解决以往不同领域“重复查”的执法“扰民”现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该做法还被写入省委办〔2019〕46号《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在省内有关地市得到复制推广。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757人次,检查企业2746家次,抽调综合行政专家库成员500多人次,发现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1961起,整改落实1961起,立案查处261起。 (三)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一大批有活力、有干劲、高学历、多领域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执法一线,五年来新招录公务员467名(其中研究生19人,本科学历429人),占全市执法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队伍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嘉兴出经验、出亮点提供了坚强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全市系统共有39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队伍的法律综合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证持证比例高达96.73%。 二、强化改革创新,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一是先行先试,积累经验。自2014年开展浙江省综合执法试点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嘉兴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先后划转安监、水利、国土、环保、房地产、建筑业等6大行业470项处罚权,与各部门分别建立了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巩固提升,强化统筹。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我局新增了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五大执法领域间和领域外执法部门间的执法协调。市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一办四组”(即: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立法、普法、执法、司法四个协调小组),我局和司法局作为“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单位具体负责全市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工作。三是提前谋划,奋勇争先。嘉兴是综合执法改革的先行地,我们按照“全省第一时间划转到位”的目标要求,对照《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事项,提前与教育、人防、经信、气象、地震等相关单位对接,商议处罚职能划转事宜,为迎接新清单、新职能的落地做好准备。 (二)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我局积极参与“四个平台”中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的最初探索构想,着力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一机构一平台一张网”建设,将全市各镇(街道)的综合执法队伍均纳入“四个平台”,并将“综合执法”平台运行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实地督查。今年重点组织开展了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嘉善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上报《关于要求批准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目前,我市72个镇(街道)均已派驻基层综合执法机构,基层一线比例为85.57%。 (三)全面推进两大执法平台应用。今年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克服困难,积极推广应用两大执法平台。一是做好综合执法办案系统推广工作。组织召开推进部署会议。邀请专业人员对浙江省综合执法办案系统进行详细讲解和培训,包括登记受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等执法全过程中的各处置功能。按要求完成执法人员入库、人员登录及案件网上办理。在办案系统推进工作中,及时收集各单位对于办案系统运行情况的建议与意见,及时反馈省综合执法指导办和软件公司。目前,全市执法人员信息已全部入库,并在办案系统完成4290件一般程序案件录入。二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通过相关模块和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7月以来,已完成44次的任务设置,通过应用掌上执法检查户次51238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双随机任务抽查户次1935次,检查出问题率30.28%。截至目前,掌上执法平台开通率、激活率、实施检查率和至少用2次人员占比四项指标均达100%。 三、强化正规化建设,夯实综合行政执法基础 (一)有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一是精心组织“大轮训”。今年,我局根据三年一轮训的总要求,在“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培训基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了三期执法队员的“封闭式”集训,共培训执法队员450人次。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课程既有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方面的讲解,又有舆情应对和危机干预方面的辅导,还有擒拿控制和自我防卫方面的实战演练,一周时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二是因势利导“专题训”,今年“综合查一次”被写进省委46号文件,为此,我市积极推进,举办了全市综合执法系统“综合查一次”专题培训班,培训各县(市)中队骨干121人次;联合市建委举办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参加考试110人次。除市级组织的培训外,各县(市、区)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全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有了明显提升。 (二)有力推进基层站所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强化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指导,对今年申报达标的基层中队,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共完成达标验收复核22家。我市共有基层中队76个,2018年达标31个,2019年达标22个,截至2019年阶段性达标69.7%。二是积极开展基层执法队所“最佳实践”创建活动。按照省厅要求,我局及时印发“最佳实践”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按1个中心镇、1个街道、1个一般镇的要求开展“最佳实践”争创活动,年终在此基础上再优选上报3个基层中队作为省创建对象。目前,我市的“最佳实践”案例已上报省办。三是开展“最美”系列主题活动。利用三年(2018-2020)时间,依次组织“最美中队长”、“最美中队”和“最美队员”主题评选和宣传。去年“最美中队长”获得3万多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今年“最美中队”评选,各类平台累计获得64万投票,通过专题宣传和评比互动,进一步展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风采。特别是南湖景区中队获评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的荣誉称号。 (三)不断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去年,我局集中修订完善了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执法实务、综合管理等4大类22项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局又建立了多个内部管理制度,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出台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大事项报告清单》、《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以及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除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还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力等情形追究责任。此外,还进一步完善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管理办法》,就招聘录用、工作纪律、装备管理、考核奖励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四、强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规范事中公示,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开执法身份,并组织开展对全市系统的综合督查;加强事后公开,2019年度网上办理录入的案件均按照省综合执法办案平台统一部署实施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落实《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编制《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全市综合执法系统配置单兵执法记录仪1300余台,车载音像记录设备近80台。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并进行公示,制定并落实《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制定《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流程图》并进行公示。 (二)不断加强非现场执法工作。在总结2018年试点非接触性执法工作的基础上予以全面推行,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在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安全生产、城乡规划、建筑业、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等方面不断拓展领域,运用非现场执法查办案件131件。在市容流动摊贩、临街商铺跨门经营、建筑渣土运输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形成教科书式的非现场执法办案模式,还将“互联网+公证”引入综合执法,打造“执法全程记录、办案网上流转、取证全程公证、执行司法保障”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南湖区非现场执法试点还获省司法厅指导办储厚冰主任批示肯定。 (三)持续提升执法案件质量。今年,全市共承办一般程序案件7806件,结案7040件,结案率90.18%。市局每季度开展案件数据分析研判,每半年组织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要求各县(市、区)局对一般程序案卷做到一案一评。今年市局邀请法院、检察院、相关执法机构专家,在全市抽取280余件一般程序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并对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和优秀说理性文书进行评选。积极推进“律师驻队”嘉兴试点,南湖、秀洲两区均配备5名律师参与重大案件讨论和一对一法律咨询,协助审核一般程序案件284件。会同公安开展渣土运输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检查车辆26184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381起,通过整治,渣土运输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完善,渣土市场有序规范,部分区域道路扬尘得到控制。 五、强化宗旨意识,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一)落实投诉处理及舆情处置。制定《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投诉、举报和群众建议反馈工作制度》,通过规范工作流程、依法分类处理、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投诉处理工作。健全舆情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对排查出的苗头隐患,及时合理引导和消化处理,做到问题不堆积、矛盾不激化,掌握工作主动。2019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5430件,其中社会110应急联动4203件,12345政务热线39件,市民来电870件,行风热线58件,信访举报平台260件。所有投诉的办结率达100%。 (二)推进两项立法。一是牵头起草《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条例》和《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广泛听取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和多渠道、多载体向社会征集立法意见的基础上,推动两部《条例》顺利通过省、市两级人大的审议,并顺利实施。二是推进普法宣传,组织全系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条例,组建宣讲团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农村”七进活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聚焦超期广告和违建广告开展分类处置,拆除各类屋顶、墙面、落地、杆式等违法违规广告21651块,所有拆除工作均平稳有序,未发生一起负面事件。此项工作得到市委张兵书记的批示肯定。 (三)探索信用修复机制。为教育和引导相对人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提升自身信用水平,我局以《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为契机,尝试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并在桐乡开展试点工作。通过明确修复范围、标准、流程、要求等事项,对涉及工程领域的400多家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照,筛选出符合修复标准的企业124家,已完成9家,确保信用修复工作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体现了“处罚与教育”并重的执法理念,提升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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