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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0-11-23 09:26 信息来源: 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在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兴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市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本预案确定的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块负责,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方联动,共治共管。发挥市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各单位的应急联动,形成应对合力。

(四)落实措施,确保安全。三区局在雨雪冰冻的环境下,要对重点路段、区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区域及时进行整改,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首要目标,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减少雨雪冰冻造成的危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及有关公共场所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和职责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三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处、室、队主要负责人、三区局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综合处,市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讨论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主要成员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检查、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机制,抓好应急预案的管理和修订;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三区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对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负总责,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息上报与处置体系,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具体路段及公共场所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加大巡查力度。

3.市局各处、室、队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做好相关法律法规适用的解释说明;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的交办、信息的传递、投诉情况的专项统计,并对投诉问题实施跟踪督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中的不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应急处置现场周边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控。

五、应急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等级分级根据《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08〕83号)文件规定,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根据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的应急处置办法,由市局同步开展响应。

六、应急处置

紧急预案启动后,市局根据指挥部工作安排,指定专人集中至指定地点办公,协助协调市区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严密监控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影响情况,随时进入响应状态,值班电话:82191196。

应急预案启动后,三区局要保持信息畅通,接到指令立即赶赴相应地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及有关公共场所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情及灾害处置情况。

七、相应终止

当天气好转,各成员单位应持续关注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待指挥中心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八、总结评估

在应急响应终止结束后,将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10日内上报相关情况。

九、责任与奖惩

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应急处置不力,造成应对工作被动的,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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