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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1-21 10:30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

案例报送单位: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分局

供稿: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分局 陆远翔

审稿: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分局张峰

主题词:以案释法、案例、非法占用土地、强制执行

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23日,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嘉兴港区国土资源局来函移送,告知位于乍浦镇雅山西路嘉乐服饰南100米沿塘河南岸靠桥西侧土地上,张某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了简易棚建筑,用做办公室,总共占地面积134.7平方米。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于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

【调查与处理】

经查明,在乍浦镇雅山西路嘉乐服饰南侧沿塘河南岸有一块闲置土地,这块土地是原先农户房屋征迁后的土地,离主要道路较远,较偏僻,土地较平整,总面积有2000平方米,当事人张某发现这块土地后,认为这块土地可以用来停放大型车辆,还打算在这块土地上办一个小型物流公司,张某就在这块土地上建造了简易棚建筑,面积有134.7平方米,简易棚建造完毕后嘉兴港区国土资源局就函告本机关张某的违法占地行为。2017年5月24日我局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张某拒绝配合执法工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示意图》、《现场照片》等都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制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书》、《催告书》等也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达的。张某接到《决定书》后对于人民币3771.6元的行政处罚拒不履行。2018年1月9日,本机关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为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时间届满后对张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为,本机关申请平湖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6月21日,平湖市人民法院送达本机关《结案通知书》,张某于2018年7月3日行政处罚履行完毕。本机关于2018年7月4日结案。

【法律分析】

(一)合理利用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本案中张某发现在乍浦镇雅山西路南侧有一块闲置土地,在土地无人使用的情况下张某认为可以加以利用,便建造简易棚准备用于开一家物流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这也体现了张某对于法律知识的无视和无知, 也抱有一种侥幸心理,从这个案例中体现的是个体,但也不仅仅是个体,可能像张某这种人在这个社会上还有很多,对法律的蔑视,抱有的侥幸心理,占便宜的心态等等,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无规矩不成方圆,从古至今,社会的稳定都是在法律、规矩等规定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的,没有人能够逾越,现在社会更是如此,单单在土地方面,从房地产开发到农户住宅建造,都是经过向相关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建设,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环境中,人人遵守法律,拥护法律,才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三)在法律面前,有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张某的违法行为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张某认为:我占用土地有不对的地方,既然不能占用土地那我就把这些简易棚拆掉好了,如果还要行政罚款那是肯定不会接受的,也不会配合执法工作。当事人就是抱以这种态度与执法人员进行对话的。执法人员大部分取证工作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的,在张某《调查(询问)笔录》的基础上还制作了二份旁证,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在文书送达方面也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的,《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等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充分的证据和严苛的执法程序下,哪怕张某拒不配合执法工作,也可通达申请平湖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注重执法证据,严苛执法程序

在执法过程中,一是注重证据,并把证据以书面形式固定,特别是《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示意图》、《现场照片》,这些是随时会变的,只有最初的现场才是最具说服力的证据。《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在笔录中不仅要体现要素,还要注重问题的来龙去脉,把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都罗列进去。旁证的证据也不可忽视,旁证能增加证据链的完整性。二是严苛的执法程序。对张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就是在严苛的执法程序下进行的,在程序正确的情况下,任何案件都经得起推敲,我们执法人员要以每个案件都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要求去办理,只有以这种要求去办理每个案件,才能使执法工作会精益求精。张某的案件就是在严苛的执法程序面前,通过平湖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典型案例。

【典型意义】

本案张某非法占用土地用事实证明,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都是保证国有土地的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本案中张某就是抱有侥幸心理,非法占用土地,被执法人员查获后又拒不配合执法工作,通过耍无赖方式,逃避行政处罚,在充足的证据和严苛的执法程序面前,通过平湖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终张某不得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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